【焦點直擊】臺灣法定財產制之變遷與發展/林秀雄教授/月旦法學雜誌第191期
一九八五年修正民法第一○一七、一○一八、一○一九、一○二一條,並增訂第一○三○條之一之規定後,使臺灣之法定財產制朝男女平等原則邁進一步。一九九六年增訂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六條之一後,又使臺灣法定財產制朝男女平等原則邁進一大步。二○○二年民法修正時,立法者已意識到以往採取聯合財產制之國家,已陸續廢除聯合財產制,為切合時宜,及貫徹憲法保障之男女平等原則,乃廢除聯合財產制。從此,聯合財產制在臺灣民法中消失無蹤。由臺灣法定財產制之變遷與發展中,亦可看出臺灣女性地位逐漸向上發展之過程。...more